关于清退2021-2023年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场地设施服务费的
公告
各相关投标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质量,做好中心巡察、审计反馈整改工作,根据《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领域收费目录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2〕1950号)文件要求,经与克州财政局和克州审计局沟通协调,退还2021-2023年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场地设施服务费。请有关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与中心财务人员取得联系,于8月31日前办理费用退还手续,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尽快据实退还,逾期未前来办理者,将视同你单位自愿放弃,场地设施服务费将划转本级国库。
特此公告!
(中心财务人员联系电话:0908-4220265)
附:退还场地设施服务费项目统计表
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8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