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交易方式,主动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实现交易服务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评估指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1〕51号)要求,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便企利民、助企纾困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将优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缴退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资料(确认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
1、基本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两份);
2、银行电子回单复印件(两份)。
注: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招投标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后):
1、投标企业:待开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以内政资中心财务人员将收取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企业基本户退回。
2、中标企业:需提供已签订合同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合同原件,由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后退还)。
三、其他特殊情况处理: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规定:投标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在规定开标时间前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自2023年1月16日起按本通知执行,如有业务需要咨询,请及时联系财务室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908-4220265
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