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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恰自然资矿告字【2025】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乌恰县人民政府批准,乌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喀什诚德拍卖有限公司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出让项目一览表
编号 |
矿区名称 |
矿种 |
坐标 |
面积(Km2) |
出让年限(年) |
生产规模 |
起始价(万元) |
竟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次) |
1 |
乌恰县黑孜苇乡建筑用砂1号矿 |
建筑用砂 |
4395947.237,25507611.003 4395896.175,25508041.333 4395634.847,25508029.604 4395582.710,25507592.066 2145米-2125米,平均开采深度3米 |
0.13578 |
1 |
45万方/年 |
64.78 |
70 |
2 |
注 |
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开采标高、面积、资源量等以与出让人签订的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
二、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公告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一)公告报名时间:2025年8月22日10时至2025年9月18日19时止;报名地点:喀什诚德拍卖有限公司。报名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证件需验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叁份),本次三类采矿权及相关项目方量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18日19时前到喀什诚德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二)挂牌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9日19时止;(三)揭牌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12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四)揭牌地点:乌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竞买保证金的交纳:申请人于北京时间2025年9月18日19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保证金缴纳开户单位:喀什诚德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南路支行;银行帐号:860060212010101228603 )。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5年9月18日20时前确定竞买资格。
五、风险提示:(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二)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详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三)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自然资源、发改、工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草、水利、住建、交通、乡、镇、场、村队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四)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五)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六、其他事项:(一)本次采矿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二)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三)公开出让文件资料每份1000元,在报名申请时交纳,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四)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资料。(五)公告详见媒体: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nr.gov.cn)、乌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克孜勒苏日报》、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zggzyjy.com.cn:8024)。
咨询电话:13899183568 朱先生
主办方: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方:喀什诚德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