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产权交易 / 挂牌公告

新疆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2处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5-06-04 13:18浏览
报名中

剩余: 小时 分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阿合奇县人民政府批准,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2处采矿权,并委托新疆易拍诚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名称、地址


(一)目编号:AHQCQJY2025006

(二)出让人:

  名称: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牙狼奇路与友谊路交叉口

(三)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阿合奇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阿合奇县佳朗奇公共服务中心东附楼二楼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交易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易拍诚拍卖有限公司

    场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381号


二、出让矿业权项目概况


  

序号

采矿权名称

矿区拐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

出让年限

矿区面积(km²)

出让矿种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加幅度

(万元)

1

新疆阿合奇县阿合奇镇1号建筑用砂矿

    序号     X          Y

1, 4547193.619,26540060.390

2, 4547192.809,26540566.361

3, 4546364.391,26540568.239

4, 4546359.749,26540064.959

3年

0.4195

建筑用砂

222.94

500

5

2

新疆阿合奇县库兰萨日克乡建筑用砂 2 号矿

   序号     X          Y

1, 4545567.965,26548246.023

2, 4546196.512,26549519.190

3, 4545709.398,26549776.874

     4, 4545057.436,26548509.210

3年

0.8007

建筑用砂

415.18

800

5




注:以上采矿权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资源量及开采标高等,以与出让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确定的数据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相关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

(三)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等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竞买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2、因不履行相应义务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3、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上传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截图等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经资格审核合格并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人可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开户名称:新疆易拍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阿合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8740 1001 2010 1087 4028 5;行号:4028 9330 0011)。

四、报名、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上午10:00至2025年7月4日19:00 止。

(二)挂牌竞价时间:2025年7月7日上午10:00至2025年7月21日11:00止;挂牌截止时仍有竞价意愿,可直接转入竞价程序。

(三)报名及报价地点:新疆易拍诚拍卖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381号A座15楼1502室)

(四)揭牌竞买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11:00

(五)揭牌竞买地址:阿合奇县佳朗奇公共服务中心东附楼二楼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挂牌文件的获取。

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申请人于北京时间2025年7月4日19:00前按出让标的项目概况金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保证金到账后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并获得竞买资格;于摘牌或竞价之前向新疆易拍诚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挂牌文件。

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买保证金即刻转为交易服务费及采矿权出让定金,全部成交价款(即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或竞得人全部交清成交价款后,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一次性无息退还。其他未竞得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签订出让合同、办理采矿权登记

挂牌竞得人确定后,由出让人和竞得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并在公示结束后持《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纳出让收益金(成交价、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总额30%的复垦基金,后期转入三方监管账户;另需支付矿权前期勘界费、地形图测绘费、评估费、普查报告费等其他相关税费;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承担相当于竞买保金的违约金。

七、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仅供参考,本次出让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质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了解并进行现场实地查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经摘牌成交,竞得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环保、应急管理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买受人自担风险。

(三)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包含但不限于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搬迁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自费解决。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四)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八、交易异议的处理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标的产生异议由出让人予以澄清,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项

(一)公开出让文件资料每本1000元,在报名申请时缴纳。本次采矿权挂牌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二)本次采矿权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竞得资格。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即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竞得人除需在规(约)定的时间内交纳出让收益金(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还需支付成交价款总额30%的复垦基金及矿权前期勘界费、地形图测绘费、评估费、普查报告费等其他相关税费

 (五)竞得人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按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未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将其列入无诚信单位名单,记录在案,五年内不得参与克州地区境内所有矿业权公开出让活动。

(六)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七)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和补充,将在相关网站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八)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

2.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kzggzyjy.com.cn:8024/

3.《克孜勒苏日报》。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出让人监督电话:0908—5623005  

代理机构电话:0991-5180318、13201293311廖先生



2025年6月4日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