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器材采购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TSCG-20240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阿图什市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器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二、澄清(修改)信息
澄清(修改)事项:/
澄清(修改)内容:
序号 |
澄清(修改)项 |
澄清(修改)前内容 |
澄清(修改)后内容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保证金缴纳要求 |
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等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0:15(北京时间)前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确认到账后,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参加本单位社保的在职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银行电子回单、持银行交款单、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阿图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换取票据或根据信息下载保证金收据即可,项目开具的票据收据原件须扫描上传,标书内附有此票据收据。 2、投标保证金以保函等票据形式提交的,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行 出具的银行保函,响应文件内附此保函原件电子件。 3、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户 名:阿图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0456301040005267 行 名:中国农业银行阿图什市天山支行 行 号:103893045636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908-4222076 (备注:必须写清楚某某公司某某项目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1)中标单位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近1个月社保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参加本单位社保的在职工作人员)、合同和票据收据原件5日内办理; 未中标单位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社保和票据收据原件5日内办理; (3)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耽搁领取,超过退还时限,不承担延后退还责任。 |
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前以公司的法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汇款凭证或保函作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2、其他特殊情况处理: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户名:阿图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0456301040005267 行名:中国农业银行阿图什市天山分理处 行号:103893045636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08-4222076 备注:必须写清楚 xx 公司 xx 项目保证金) 二、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招投标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后): 1、投标企业:待开标完成后,未中标企业 3-5 个工作日内政资中心将收取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企业基本户退回。 2、中标企业:需提供已签订合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每页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携带合同原件,由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后退还)。 三、其他特殊情况处理: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规定:投标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 投标且在规定开标时间前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2 |
资格审查第2条 |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保证金收据或投标保函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 |
3 |
开标时间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10:15(北京时间)前 |
2024年11月28日 10:15(北京时间)前 |
澄清(修改)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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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图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西路107号
联系方式:1669878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建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克州阿图什市通程大厦3楼
联系方式:13201016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201016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