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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畜牧兽医局2024年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4-03-26 22:32浏览

乌恰县畜牧兽医局2024年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恰县畜牧兽医局2024年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411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ZFCG(ZB)-2024-010 

    项目名称:乌恰县畜牧兽医局2024年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46000  

    最高限价(元):54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恰县畜牧兽医局2024年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46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险理赔;配合监测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备注:具体详见参数附件或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乌恰县畜牧兽医局

址:乌恰县天合路16号

联系方式:135795752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新疆建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前进路17-1-16号四楼

联系方式:15770150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话:15770150301

 

附件: 项目服务要求-乌恰县畜牧兽医局2024年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