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州乌恰县吉根河吉根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克州乌恰县吉根河吉根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由恰发改字【2022】2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2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总投资约570万元。招标人为乌恰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泓宇双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恰县吉根乡。
2.2建设内容:新建及维修重建防洪堤5条合计长度2.29km、配套建筑物共6座(过洪涵1座、 引水闸2座、退水口3座)。其中右岸1#新建防洪堤长度1.002km、配套过洪涵1座;左岸新建2#防洪堤长度0.573km、配套引水闸1座、退水口1座;左岸新建 3#防洪堤长度0.455km、配套引水闸1座;左岸维修重建4#防洪堤长度52m、配套退水口1座;右岸维修重建5#防洪堤长度208m、配套退水口1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3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120天(日历日)。
2.4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和工程师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拟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前提前完成办理CA证书等投标相关事宜。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新疆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9日起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zggzyjy.com.cn:8024/)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2年2月18日10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请到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投标文件 ;
5.3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址: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日报、克州日报、新疆水利厅网、新疆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恰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联系人:刘永鹏 电话:1509939977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泓宇双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路 电话:18809987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