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5线阿克陶至喀什至托帕公路建设项目(克州段)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5年01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G315线阿克陶至喀什至托帕公路建设项目(克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作如下澄清:
一、项目名称:G315线阿克陶至喀什至托帕公路建设项目(克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0日
三、澄清事项: 招标文件第66-67页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协议书:五、付款方式5.1(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成果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并上报发包人后向承包人支付本项目第一阶段的35%费用;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根据意见修改完成,具备上报审批部门的条件时,支付本项目第一阶段的30%费用;
(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发改部门并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支付本项目第一阶段的30%费用;
(4)本项目初步设计经相关部门批复后支付本项目第一阶段费用的5%。(具体金额以(5.3)为准)。
变更为:
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协议书:五、付款方式5.1(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成果文件编制完成报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取得审查意见后,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的30%费用;
(2)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发改委部门立项审批,取得批复文件后,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的40%费用;
(3)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完成并取得批复以后,支付合同价20%的费用;
(4)后期需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跟踪服务,按工程进度支付后期费用,项目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建设,支付剩余10%费用。
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晓。
特此说明!
招标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