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阿图什市松他克镇克青孜村粪污一体化项目(EPCO模式)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州本级备案。招标人为阿图什市松他克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图什市松他克镇克青孜村粪污一体化项目(EPCO模式)【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初步设计完成后启动的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松他克镇克青孜村 2.工程规模:项目拟新建3座一体化自动化污水处理站;新建污水管网47.50km,其中DE400HDPE管(公共污水管网)5.12km,DE300HDPE管(公共污水管网)22.38km、DE160UPVC管(农户自理管道)20.00km,配套C30预制混凝土检查井818座。并完善路面恢复、电力及安防监控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注:最终以设计方案及设计完成后图纸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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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3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运营单位要求:经营范围具有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或水污染治理或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等。(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7)自治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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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0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克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kzggzyjy.com:8024/)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交易平台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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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9月0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克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kzggzyjy.com.cn:8024/BSTool/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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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 2、投标单位请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联合体双方)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6、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制作或无法导入及导出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400-9980000。7、拟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前提前完成办理 CA 证书等投标相关事宜,CA 证书办理请联系新疆 CA 公司喀什办理处张文丽15001465699 办理(新点投标制作服务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标书制作软件和计价软件问题可咨询新点预算软件喀什负责人张平(18909989556)。因投标人办理不及时导致不能正常参加投标相关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克州日报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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