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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阿图什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一期)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3-09-04 10:16浏览
一、招标条件
    克州阿图什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州本级备案。招标人为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克州阿图什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初步设计完成后启动的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图什市
    2.工程规模:对环城西路、站前路、吾斯塘路西延、红旗路、平安路西延等市政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改扩建。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300023083100069001001
克州阿图什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一期)
对红旗路、吾斯塘路、育才路、民康路、平安路市政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改扩建。(从施工图设计至验收交付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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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成员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应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册;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5)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6)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
    4.其它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道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7)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其他人员】身份证及岗位证书。按照建制〔2008〕91号文,配备相应人数的安全员。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道路、给排水、电气等各专业设计人员证书,具备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8)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只提供财务报表); (9)请各投标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不围标串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做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以上承诺书均需要法⼈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0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请到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kzggzyjy.com.cn:8024/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9月04日至2023年09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克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kzggzyjy.com.cn:8024/BSTool/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本项⽬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的招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件都以电⼦的形式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发布,请各投标⼈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 2、联合体牵头⼈(施工单位)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 (http://kzggzyjy.com.cn:8024/) 下载招标⽂件,拟参加电⼦招投标的潜在投标⼈须在投标前提前完成办理 CA 证书等投标相关事宜,CA 证书办理请联系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联系⼈:李显亮,联系电话:13394908298;朱⽂豪:15850713765) 。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件不可参与投标。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件⽽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承担。 3、投标⼈近三年(2020年09⽉25⽇至投标截⽌前)通过“信用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裁判文书网、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jzsc.mohurd.gov.cn ) 及 “ 国 家 企 业 信 ⽤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名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名单库”中的单位及⾃然⼈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http://www.court.gov.cn/) 。 4、与招标⼈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其他组织或者个⼈,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递交投标⽂件的截⽌时间、开标时间、项⽬具体开、竣⼯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等事宜最终以招标⽂件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日报;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阿图什市
代理地址:
克州阿图什市友谊北路123-1号2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845350
招标人联系人:
李女士
代理联系人:
涂女士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3608912708@qq.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509083070
代理联系电话:
15276800926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9/02 23:16:34
附件: 招标公告.pdf